陕西省贯彻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政策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安排,在落实已出台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促进陕西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顺利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陕西省结合实际,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
其中涉及到餐饮旅游业的政策有:
1.鼓励市(区)、县(市、区)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鼓励外卖平台开展赋能培训,提升互联网营销能力,促进引流到店销售。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商务厅、各市(区)政府等配合
4.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对信用好、发展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好的重点餐饮企业实行免抵押、免质押、免留置纯信用担保融资模式,并给予政策性担保费率优惠或补贴。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鼓励市(区)、县(市、区)给予保费补贴。
责任单位:陕西银保监局、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对相关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1.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银保监局、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区)政府等配合
3.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旅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 A 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旅行社等文旅企业积极参与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节庆、会展及公务、研学、培训等活动。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