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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第一家公安旅游警察大队挂牌成立

发表于:2024-12-23 作者:第一云南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23日,­ 12日上午,山西省第一家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在长治壶关县太行山大峡谷挂牌成立。长治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杨通顺出席揭牌仪式,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警种代表共80余人参加仪式。­杨通顺指出,壶关县公安局

  ­ 12日上午,山西省第一家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在长治壶关县太行山大峡谷挂牌成立。长治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杨通顺出席揭牌仪式,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警种代表共80余人参加仪式。

  ­杨通顺指出,壶关县公安局率先在山东省成立首家旅游警察大队,是公安机关服务该市旅游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和积极实践,今后要在先行先试,推动全市旅游警察建设上狠下功夫;在充分履职,全力维护景区安全上狠下功夫;在规范执法,全力创优旅游发展环境上狠下功夫。

  ­据介绍,旅游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负责办理社会影响大、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查处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案件;配合旅游、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旅客的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工作。

  ­壶关县委副书记、县长崔江华表示,旅游警察大队的成立标志着壶关县在探索旅游产业发展新思路和行业监管新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率先在全省走出了一条"1+3"旅游机制改革的新路子。

  ­据了解,旅游警察不仅具有行政处罚权,还能够出具罚单、吊销营业执照或从业资格,而且能直接侦办失窃、抢劫等案件,帮助游客快速恢复丢失的身份信息、个人信息,具备震慑旅游从业者或是商家欺客宰客的条件和手段,倾力为创造"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旅游环境保驾护航。(李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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