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推行实施 大住宿业的寒冬已过?
2016年5月1日,我国正式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纳入了试点范围。根据政策,建筑业、房地产业税率或为11%,金融业税率和生活服务业的一般征收税率或为6%。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率预计采取简易方式,按照6%的税率征收。对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将实行3%税率。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给酒店、公寓、民宿等大住宿业带来的影响非同凡响,原本征收5%营业税的住宿业调整为6%-3%的增值税。从这个"营改增"方案看,相比以前5%的营业税税率,小微企业负担将进一步减轻;而一般纳税人6%的税率虽然相比以前5%的营业税有所提高,但由于可以采取进项抵扣,税负不一定就会上升。
"营改增"经历了四年的风云变化,目前已经趋于稳定。2016年酒店业走在"营改增"的前面,在全国范围内大范围实施营改增,但其中却出现不少纰漏,甚至于引来政企纠纷;民宿由于体量不大,大多按照3%增值税征税,减税效果明显;公寓同仁们经过一年的努力,最终将不确定的税费敲定为6%,可谓是喜大普奔。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16年酒店、民宿、公寓在"营改增"这条道路上,究竟都经历了什么?
酒店不易:越挫越勇,"自省"才是关键
酒店作为大住宿业态中最为强大的一支队伍,在"营改增"来临之际也成为了"先行者",走在了公寓、民宿之前;正因为其力量过大,种类繁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了不少麻烦。
首先是来自消费者的不满。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营改增"后,多家酒店在开具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宾客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材料,且各酒店规定不一,引发顾客吐槽程序过于繁杂。
因为政策实施赶上了五一节假日,受"营改增"后政府调高税率的影响,部分酒店向顾客收取增值税,而未减去原有的营业税,导致变相的涨价。各酒店集团纷纷上调服务费,洲际、凯悦、万豪、希尔顿等酒店集团收取的服务费(含税)比例由之前的15%普遍提至21.9%。一些国际酒店原来收取的15%的服务费包含了5%的营业税,之后又增加收取6%的增值税,这无疑是将增值税负全都转嫁给消费者,而讲不用缴纳5%的营业税转为酒店的利润。
专家认为,"营改增"的税负影响和企业加价是"两个问题",加价是市场行为,不应说成是因为"营改增"所以加价。这些问题,都暴露出酒店业"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的痛点。
这就给了我们一个提醒,面对"营改增",酒店应该制定完善的应对策略,将政策真正转变为利好,而不是一味的通过加价来弥补不足。
首先是市场定位,在价格方面不能以简单的涨价来应对,而是要针对不同的客源市场采取不同的调整策略;其次是供应商选择,与纳税资质更加有利的一般纳税人合作,这样既能保证物资的质量,又能在价格上获取优惠,相反小作坊式的供应商将失去竞争力;最后是酒店业的自身发展,目前已是一个微利行业,利用好"营改增"政策,通过高效的管理会实现更多的利润,反之则会使企业的亏损加剧。
"营改增"对酒店业来说,是一个"内外兼修"的过程,对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倒逼企业"去粗存精",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酒店业必须充分认识到"营改增"带来的减负效应,梳理价格策略,梳理采购流程,更新与客户和供应商的沟通流程,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规范运作流程,才能尽可能增加抵扣,降低实际税负,形成核心竞争力。
与酒店"营改增"的艰难之路相比,民宿作为俗称的"小而美"经营体,却享受着"营改增"带来的利好。
民宿狂欢:喜大普奔,减税"红包"收不停
由于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一般属于小型纳税人,会采用简易缴税的方式,缴纳3%的增值税。相比于原来5%的营业税,税负下降了不少。民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宿业态,大多是属于体量较小、选址独立、装修精美的个人房源,基本上都能享受到5%营业税改3%增值税的改革红利。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民宿主每个月营业收入为6万元左右,在"营改增"之前,需要缴纳60000×5%=3000元营业税;在"营改增"之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交纳1747.57元增值税。"营改增"让老板减少了1252.43元税费,降低了41.7%的税负。这组数据最为直观的显示了民宿"营改增"带来的积极影响。
另外,"营改增"还为民宿业带来了一个好处。由于民宿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多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纳税人也会愿意与民宿业合作发展。在这种趋势下,民宿将进一步建成集"住宿、餐饮、旅游、种植、名茶加工销售"等于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这对民宿业的未来而言,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除了童话、游多多、亲的客栈、登巴、久栖、阳光纳里、邂逅时光等民宿客栈之外,越来越多的个人小体量民宿也在各大旅游景区全面开展起来,相信不久的将来,将会有一大批民宿走向大众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享受同样政策利好的前提下,民宿在面对酒店以及行业内竞争对手压力下,还要想方设法提高竞争力,装饰外表、提高内涵,形成核心优势,完胜对手。
其中,"营改增"最为辛酸的应属公寓行业,一直不温不火的政策在2016年进行了彻底的颠覆,公寓同仁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公寓心累:众人合力,半年时间最终敲定为6%
长租公寓作为国家去库存的一大利器,近年来备受关注,从2014年风行直至2016年,三年时间全国范围内新生公寓品牌数不胜数,行业发展不断向好。
公寓作为一个新型业态,在政策、制度等方面尚不完善,在增值税实施过程中,因为地域差异和公寓体量差异,税率收取按照11%、6%、3%不等,在实操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
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寓运营商会不断碰壁:税率不稳定、消防政策不明、厂改房政策不明等法律法规不明确,使公寓行业在实际运营中困境重重,甚至步履维艰。
根据规定,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归为小额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的税率,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缴纳一般纳税人6%的税率。即绝大多数中小公寓公司都能享受到3%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相对于此前营业税的计算规则,纳税总额大幅下降。但各地存在不少差异,有些地区是按11%征收。
并且,在实施细则上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业内人士反映,国税总局需要明文规定6%的税率调整,不然实施起来还是会有风险,"6%仍然困难,希望能够在6%的基础上再降低、 6%的税率实施对象分类限制问题,是集中式,还是分散式;6%的税率实施的区域限制问题,是全国范围内实行,还是部分区域进行;6%的税率实施体量问题,对于公寓品牌规模大小不同,是否会有区别对待"等问题最为关注。
在这样的矛盾情况下,2016年10月10日上午,国税总局与中公委进行了一次公寓行业"营改增"意见征集会议,拟将公寓业11%的税率下调至6%。众多公寓品牌代表人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就进一步完善公寓行业的"营改增"政策问题进行汇报交谈。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公寓行业属于生活服务类住宿业范畴,应该按6%的税率缴纳税费。
2016年1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6年69号文,全面落实了公寓行业的增值税问题,其中第五条明确"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公寓产业增值税税率问题得以最终确认。
"营改增"对实行行业的企业利润、税负、成本与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财务核算、预算、税务等方面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全面地进入了另一个生态。长租公寓税负更低,这将利好公寓业态的发展。
结语:"营改增"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在企业人力成本高、融资成本高的背景下,"营改增"也是给企业减轻负担的一种重要方式。
市场高度竞争,在很多三四线城市,酒店几年未曾涨过价,而现在的物价CPI比几年前却大有增长,在这些市场,酒店业是弱势行业,要用深度改革思维来进行改革,让旅游行业真正被重视起来,酒店行业才会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寓、民宿作为住宿业中的非标住宿,也需要政策的不断完善来规范市场,形成良好的运营态势。
"营改增"的变革让住宿业经历了一次次挑战和磨难。在政策趋于完善和稳定的大背景下,住宿业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应对那么简单。住宿业需要进行大刀阔斧的转型,方能顺应社会潮流。这个过程或许很痛苦、很漫长,但归根结底,是对住宿业应变能力的一次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