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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住宾馆床下窜出老鼠 索赔须证明老鼠是宾馆的

发表于:2024-12-23 作者:第一云南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23日,贺州的周先生今天初到南宁,想好好玩两天,于是在闹市区朝阳路金山广场找了家宾馆住了下来,没想到,他进屋休息没多久,床下就窜出一位不速之客,把他吓了一大跳。周先生入住的宾馆位于金山广场C座四楼,走进房间,

贺州的周先生今天初到南宁,想好好玩两天,于是在闹市区朝阳路金山广场找了家宾馆住了下来,没想到,他进屋休息没多久,床下就窜出一位不速之客,把他吓了一大跳。

周先生入住的宾馆位于金山广场C座四楼,走进房间,记者就看到地板上一只老鼠静静地躺着。周先生说,吓了他一大跳的就是这只老鼠,在宾馆负责人到场后,他才将老鼠踩死的。

周先生说,登记入住时,他交了118元房费和102元押金。拿到房卡后就发现宾馆名字有问题,房卡上写着"金红林宾馆",但收据上却写着"南宁市幸福小站旅馆"。后来又发现居然和老鼠"同房",这让他觉得宾馆无论卫生和管理都很不规范,于是来到前台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还全部房费。可宾馆一位姓杨的负责人表示,周先生已经入住一个多小时,应扣掉一小时钟点房费,只同意退款170元。周先生说,双方的协商很不愉快,对方甚至还有粗暴举动。

宾馆负责人却说,周先生当时一开口就索赔一千,在他们看来,老鼠并没有造成什么大影响,而且,周先生要赔偿,必须对老鼠验明正身,确定它本来就是宾馆里的。

双方争执不下,民警接警后进行了调解。最终,周先生同意宾馆退回全款房费,不再追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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