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全域旅游,阿坝州创建“1+3+N”旅游新格局
从景点旅游到全域旅游,大众旅游时代早已来临。能否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关乎整个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阿坝州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为切实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阿坝州在全省率先成立"1+3+N"(旅游发展局+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旅游综合执法机构。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广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率先完成全域县(市)旅游综合执法监管机构设置,成为打击旅游市场乱象和快速调解旅游纠纷的利器,着力破解了旅游市场中欺客宰客、短斤缺两、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游客营造了全域"放心、舒心、安心"的旅游环境,旅游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实效。
组织引领,统筹建立"1+3+N"改革机制
2007年,阿坝州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正县级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全州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效能,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推动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机构改革中撤消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将职能并入阿坝州旅发委,成立执法支队。近年,阿坝州旅发委紧扣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主线,本着依法依规、环保优先、服务大局的原则,以建成旅游执法机构+旅游工商、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的旅游综合执法机构为抓手,以"维护全州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州、县(市)共同发力,建立统一协调机制,配备执法人员,强化市场综合监管,为推进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创新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区域联动机制,实现政府科学决策部署,部门联合行动,区域共同发力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新格局,首次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问责机制,实行目标绩效考核,严格落实,严肃问责。
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出台史上最严监管意见《阿坝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全州旅游购物商店全部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统一管理,不断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
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更加完善。充分发挥了行业分类监管、属地综合监管作用,逐步建立起资源互补、良性互动、运作有序的综合监管新格局。
开拓创新,探索推进"1+3+N"体制改革
2017年,全州"1+3+N"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4982人次,检查涉旅企业1462家次,查办案件99件,罚款金额达39余万元。2018年以来,全州"1+3+N"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3170人次,检查涉旅企业2445家次,旅游团队9771个次,导游9771人次,查办案件43件,罚款金额达177800余元。
这不只是一组简单苍白的数据,更是阿坝州全面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取得的一大成效,为阿坝州旅游发展,为游客营造了一个优良的旅游环境。阿坝州以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分"探索建立、逐步推广、全域覆盖"三步走,全面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制建设。
2016年5月20日,在松潘县探索建立了"1+3+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构,发布了"1+6"购物综合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新模式,2017年1月,松潘县"1+3"旅游市场监管模式被评为"四川省十个法制政府建设事件"之一。逐步推广阶段。2017年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市场监管检查机制,各县(市)根据市场监管特性,以游客服务中心为依托,九寨沟县、茂县、小金、汶川县、理县等8县逐步建立了"1+3+N"旅游综合执法机构。到2018年6月,全州十三县(市)"1+3+N"旅游执法机构全部挂牌成立,"1+3+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构将实现全域覆盖。至此,阿坝州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构筑"三层级",建立健全区域联动监管机制。按照打造全域联动、便捷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大格局的要求,紧盯市场治理顽疾,完举措、出重拳,充分发挥"1+3+N"综合监管机构职能,建立了打破区域界限,客源地联动监管,区域内跨县联动监管的"三个层级"区域联动机制。
强化实效,发挥提升"1+3+N"机构效能
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促进了阿坝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现突破,作用进一步凸显,着力破解了旅游市场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使赴阿坝州的广大游客有更好的体验感、更实的安全感、更多的获得感,全面提升阿坝州游客的满意度指标。
全州旅游市场运行明显规范。采取"三个一批""左右配合""属地管理"等举措,加大对全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1+3+N"综合执法监管机构效能,以规范旅游购物商店、酒店、旅行社、导游团队等涉旅行业的经营行为重点,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不正当竞争、强制消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诱导购物等行为,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全州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1+3+N"监管机构强化了政府领导责任,明确了涉旅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了旅游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了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确、权责明晰、流程规范、合理有效、监督有力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系,2017年全省各城市酒店总体满意度测评中,阿坝州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名首位,在全省各市(州)中上升幅度最大。
全州涉旅投诉明显降低。坚持温馨提示与综合整治并举,切实发挥"1+3+N"机构实效,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搭建阿坝州旅游咨询服务平台,及时有效为游客提供咨询投诉服务,全力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免遭侵害,涉旅投诉大幅下降。2017年,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情况良好,未出现重大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纠纷)案件130件,较2016年减少1033件,下降幅度达88.8%,全年累计为游客追回经济损失 47.8万元,办结率100%,游客满意率98%。2018年上半年,全州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3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31件,下降5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3.96万元,结案率98.4%,游客满意率100%。
全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质效明显提升。整合了公安、工商、物价、法院等执法力量,形成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合力,切实提升旅游综合监管领域执法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业分类监管、属地综合监管作用,逐步建立起资源互补、良性互动、运作有序的综合监管新格局,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有效提高。
阿坝州在推进全域旅游进程中,将继续不断深化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的综合执法,实现旅游从行业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继续发挥旅游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对旅游纠纷进行快速、有效调解。(阿坝州旅游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