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上书市人大:自行车上禁车令要作立法解释
本报连日来关注橘子洲禁行自行车、观光车20元高票价的报道刊发后,事态持续升温。21日下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已上书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请求他们对有关条文进行立法解释。 这封律师函当日就可到达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同时,华声论坛"混在长沙" 版块独家登载王曙律师的发函,引起网友热议。
关于提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相关内容进行立法解释的函(摘录):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各位尊敬的人大常务委员:
我是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作为一个长沙市公民,在此我致函贵单位及各位尊敬的人大常务委员,请求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的职权对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立法解释。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规定:"除景区内的环保型营运车辆、执行施工任务的车辆以及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在麓山景区和橘子洲景区内行驶。"
从字面意思来理解:"车辆"这个词语是包括了机动车辆、人力车、畜力车的广义概念。即使是自行车这个词语也包括了纯电动自行车、人力自行车、人力和电力混合动力自行车,甚至两人座以上自行车等等诸多概念。
我希望人大常委会解释的具体内容是:根据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原意,这个条款中"其他车辆"的内涵是什么?是否包括纯人力骑行的自行车?能否对于"其他车辆"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做出一个详细的解释。
自橘子洲景区免费向公众开放以来,已经成为了长沙市民休闲度假的重要场所。然而,由于现在橘子洲大桥的交通拥堵现象十分严重,市民和游客乘坐机动车辆前往橘子洲景区已经十分不方便。每逢节假日的旅游高峰期,游客基本只能通过步行的方式登临橘子洲。
橘洲景区范围广,景点多,即使是一个身体健壮的成年人,要步行将洲上的景点游览一遍,也要一个小时左右。再加上上下橘子洲的时间,这就更费时费力了。而目前景区内的电动游览车不但票价昂贵,而且线路站点固定。广大市民和游客对此都颇有意见。
而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最环保、最安全、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人力自行车却被排除在景区之外。橘洲管理处拒绝广大市民骑人力自行车进入景区的理由就是根据前述条例规定,管理处认为:自行车也属于其他车辆,因此拒绝市民骑人力自行车入内。
我认为管理处的解释不但不符合广大游客对于改善橘子洲游览出行条件的迫切要求,也不符合节能环保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
从众多外地著名的景区来看,人力自行车都是可以进入景区的。比如杭州著名的西湖游览区,它也是个滨水景区,但骑自行车游览的方式却非常普及,这对方便居民、游客是十分重要的。
希望有个明确答复
网友"站在路边":任何法令、规定,都应以方便民众为主旨。希望长沙市相关部门在这个事情上做出明确的答复。
网友"周末愉快":有些事情看似有章可循,但是并不合理啊!政府为了让市民都享受到家乡的美,决定橘子洲不收门票,但不让自行车进去,无疑是挡住了很大一部分市民,尤其是没有钱又离橘子洲很近的河西大学生!
网友"天天向上":骑自行车是最环保的生活方式。橘子洲上行自行车,应该更能倡导环保健康的理念。